8月30日上午,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《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》,这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审议通过的第二部实体法规。该《条例》在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颁布施行。
在制定该条例过程中,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,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,积极推进梵净山保护立法工作,并就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先后两次向市委进行了请示汇报。《条例》起草工作于2017年1月启动,由市人大法工委牵头起草,从市林业局、梵净山管理局各抽一名业务骨干到市人大法工委集中办公。《条例》从调研、起草、审议并表决通过历时19个月。起草组以解决梵净山保护与管理存
在的问题为导向,以务实、管用、好操作为着力点,通过20多轮次实地调研、120余次座谈、30多次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,数易其稿,并历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获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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