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铜仁市出台相关意见,提出将充分发挥科技投资基金的作用,设立创业创新风险基金,培育扶持小微企业、科技创新型企业、创新型领军企业发展。
支持开发区和企业开展科研创新,对在铜仁新建并被认定为“国家级、省级和市级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”且运行正常的,分别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和10万元科研补助;对新建并被认定为“国家级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”且运行正常的,分别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补助;对新建并通过认定的院士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且运行正常的,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补助;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且运行正常的,分别给予5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补助;对新认定的其他科技型企业且运行正常的,按照省科技厅补助经费的10%给予补助。相关经费由市级财政和项目归属地财政分别按50%承担。